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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材料(实验动物)需求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材料(含实验动物)购置计划的编制,确保实验教学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根据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据实填报《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材料(实验动物)需求计划明细表》,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本科实验教学材料报送至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研究生实验教学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部。

一、填报范围

1.2025年秋季学期承担本科生、研究生实验教学任务的单位。

2.使用科研经费购置危化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科研人员。

二、填报要求

1.实验室名称、实验项目名称、实验课程名称、面向专业、学生人数、实验组数、实验学时数等信息完整无误。

2.实验材料名称(需填写规范商品名,不得包含品牌名称)、级别、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技术参数尽可能精准。

3.采购的实验材料请提供保存条件、使用时间,销售公司以及联系方式或者参考网址链接(提供京东网址或者苏宁网址,不得参考淘宝网)。

4.普通危险品、制毒和易制毒化学品、制爆易制爆化学品要单独填写表单“危化品需求计划”,精麻类、放射性物品、剧毒品暂不列入计划。

5.不要改变表格属性及表间行列函数关系,名称、数量、单位、单价等基本信息不完整者视为无效需求。

6.以下实验材料统一配置,不需要单独填报,具体如下:

一次性手套、废液桶、实验白服、透明胶带、电池(5#、7#)、医疗垃圾袋、消毒液、桶装水、液氮、实验用气体等。

三、重要提醒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盘点实验材料库存,避免出现实验材料重复购置或严重剩余现象,在后续的跟进检查中若出现多报现象,则停止供应该门课程所需实验材料(实验动物)。

2.各教学单位每门课程所需实验材料按实际需求认真填报,其中,实验材料名称按需求必要程度排序填报,如果需求计划超出经费额度,学校将按照实验材料排序情况和实验材料数量进行调整。

3.各教学单位严格根据《佳木斯大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修订)》(附件4)要求填报实验材料(实验动物)需求计划。

(1)经市场调研后的材料单价大于教学单位所填写的单价20%-50%时,学校将根据该实验材料的总金额适当减少数量;(2)经市场调研后的材料单价大于教学单位所填写的单价50%时,学校将取消该实验材料计划;(3)不得填报与本教学单位承担的本科、研究生实验教学无关的项目,例:教学仪器设备、家具、教学设施等;(4)相同品类技术参数一致的实验耗材单价应一致。

4.各教学单位因自身原因出现错报、漏报情况,后期将不予补采。

5.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附件5),危化品(含制毒易制毒、制爆易制爆化学品)必须由学校统一采购并到公安部门备案,请相关教学单位及科研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申报,不得私自采购。如发现私采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危化品,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四、填报注意事项

1.实验材料计划注意事项:实验材料规格、型号要用数字准确表述,对其描述不可用概数,如“长”、“短”、“大”、“厚”等;化学药品、危化品级别详细填写且要符合国家标准,例如:乙腈 色谱纯,且规格、型号要按常规标准填写。

2.实验动物计划注意事项:实验动物要明确到具体的品种、品系,例如:KM小鼠;实验动物体重要具体明确范围值,例如:小鼠18-22g;微生物级别中实验动物大、小鼠为SPF级,其他均为普通级;数量、单位、参考价格、金额需仔细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3.如因填报不详而出现的错购、无法采购等问题由该单位负责。

五、报送时间

各单位报送审核后的《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材料(实验动物)需求计划明细表》(纸件和电子件)。纸件由各实验中心主任、主管院长分别签字后,盖单位公章,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附件1报送至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将附件2、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部;电子件发送至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和研究生部指定邮箱。

六、报送地点

1.本科生报送地点: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实验材料管理科,崇实楼A座317室

2.研究生报送地点:研究生部 培养办,一区A院办公主楼7005室

七、联系信息

1.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初广鑫、孙巍

话:13115361111(631111)、13115547377

邮  箱:jdsyclk@163.com

2.研究生部

联系人:马常友

电  话:13946452528

箱:mcyazh@126.com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材料(实验动物)需求计划明细表》(本科生教学)

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实验材料(实验动物)需求计划明细表》(研究生教学)

附件3:《佳木斯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危险化学品需求计划明细表》(研究生科研)

附件4:《佳木斯大学实验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4日

(实验材料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