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24年9月学校发布《关于佳木斯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清查通知》,各相关教学单位积极响应,按时进行了自查上报,经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实地核查,发现部分单位报送情况与实际数量不符,存在虚报、漏报等现象。为切实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现组织教学单位对本单位申报情况开展重新全面核查,要求如下。
一、废弃物品类、数量、重量必须填报准确,固液态废弃物重量一律以克为单位,剧毒品精确到0.001克。
二、废弃物固态、液态等信息必须填报准确。
三、报送时间:请于2024年9月25日前将再次核对的《佳木斯大学2024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自查表(二次)》(附件1)报送至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实验材料管理科(一区A院主楼8009室)。纸件要求保管人员(双人)、实验室负责人、学院负责人(院长及书记)均签字,学院盖章,同时电子版发至邮箱jdsyclk@163.com。
特别提醒: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危废处置工作是生态环境局、公安局重点监控项目,数量、品类需要如实在监管平台备案,接受监督,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完成此项工作,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此次统计后仍存在未报或虚报造成危废未及时处置,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单位负责。
联系人:初广鑫、孙巍
联系电话:13115361111(631111)、13115547377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0日
(实验材料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