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室气瓶等压力容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学校重新采购了一批气瓶,新气瓶已发放至基础医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等单位,请相关单位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要求,于6月30日前完成新气瓶入账工作。同时,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等相关文件要求,于7月15日前联系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旧气瓶(已使用20年以上)的报废工作,避免发生安全隐患。
特此提示。
(实验材料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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