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实验材料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源下载 >> 实验材料管理 >> 正文

关于2024年春季期初实验室危废清查 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4-1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状态,近日,学校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废液、过期药品等)开展了清查工作,现将清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清查总体情况

本次实验室危废清查工作采取二级单位自查和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抽查方式,共计6个教学单位产生危废,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对其中3个危废产生量较多的单位进行了再次核查,截至2024年4月8日学校各单位实验室现存危险废液共计1512.2kg,过期药品共计1775.9kg,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各单位现存危废情况如下:


二、相关处理

1.针对本次清查中发现的个别学院存有大量危废问题,学校提前启动2024年春季学期危废集中处置工作,以确保教学科研工作平稳运行。

2.对于药学院屡次出现危废清查数量严重超出实际申报量以及过期药品积压严重的情况,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具体事实为:在2023年5月6日危废集中处置中,学院上报数量为0.34吨,实际处置量为1.2吨,在2023年11月15日危废集中处置中,药学院又出现危废清查不彻底情况,上报数量0.43吨,实际处置量为1.1吨。针对该情况学校于2023年12月8日向学院下发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清查不彻底告知书》,但在此次期初危废清查中,危废数量高达1.42吨(其中过期药品近1吨),三分之二为本年度非教学科研正常产生数量,造成学校经费计划外支出。

实验室危废管理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希望各单位党政领导和广大师生要高度重视,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措施,营造安全、稳定的教学科研环境。

后续,学校将对各单位实验室安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于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佳木斯大学安全工作责任制》等相关文件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实验材料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