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学生的工程素养及实践创新能力,加强学科之间的交流互动,推进学科交叉融合,特举办佳木斯大学第二届大学生金工技能竞赛暨劳动技能创新实践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佳木斯大学大学生金工技能竞赛暨劳动技能创新实践竞赛
二、参赛对象
已顺利完成金工实习实践教学环节任务的在校本科生
三、竞赛内容说明
本次竞赛分为钳工、车工、铸造、焊接四个技能工种。其中,车工、钳工、焊接采用个人报名参赛的方式,铸造采用多人合作团体竞赛的方式;报名审核通过后,参赛选手在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按照竞赛题目和图纸要求完成比赛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作品。每位参赛选手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参赛工种,且只能选择一个工种。
四、评审标准
根据车工、钳工、铸造、焊接工种的不同技术要求,评审标准如下:
1.车工技能:基本尺寸分值占80%、表面粗糙度分值占20%;
2.钳工技能:配合度分值占60%、基本尺寸分值20% 、工件表面平整度与粗糙度分值占20%。
3.铸造技能:砂型紧实度分值占60%、时间分值占40%。
4.焊接技能:焊接质量分值占60%、 焊接时间分值占20%、作品工艺性分值占20%。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12月9日至12月11日。
2.报名方式:本次竞赛耗材由学校提供,竞赛不收取费用。相关学院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并填写“佳木斯大学‘金工技能竞赛’报名表”,每班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赛人员,报满为止。报名表统一交至佳木斯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刘旭东老师处。
3.报名审核,确定参赛选手:12月12日--12月15日。
4.比赛时间:12月20日(周五)9点开始。
六、相关要求
1.参赛选手应携带学生证,经监考人员查验无误后进入赛场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应在规定的开始时间前15分钟入场,迟到超过15分钟以上不得入场,竞赛开始后30分钟内不得离场。
3.参赛选手(铸造工种除外)不得在比赛场内随意走动,不得互相交谈。
4.除以上规则外,参赛选手还必须遵守《佳木斯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中有关考生守则的其他要求。
七、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联系人:刘旭东,司禹
联系电话:15645423199,15765309966
地址:佳木斯大学工程训练中心(3号工场)(楼号:1A23)
附:佳木斯大学第二届大学生金工技能竞赛暨劳动技能创新实践竞赛报名表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5日
(工程训练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