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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6-03-16    作者:     来源:     点击: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防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保障新学期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结合全国两会期间及学校2026年春季学期期初安全工作要求,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于3月12日至13日对全校实验室进行了集中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体情况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共排查出5类14项隐患,与上次检查的7类34项隐患相比,隐患数量下降58.8%,隐患类别减少28.6%。检查结果表明各二级单位在安全责任落实、日常巡查及问题整改等方面的工作已取得实效,安全管理规范化水平正稳步提升。

尽管整体安全状况有所改善,14个隐患仍需引起重视。各二级单位需持续加强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严防隐患反弹,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存在问题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金属表面耐磨中心

(1)使用电暖风

(2)气瓶未固定

(3)实验室内有床且放置在电闸箱下

2.崇实楼A栋

(1)七楼南侧常开式防火门伸缩臂损坏

(2)三楼西侧防火卷帘未完全收起

3.药学院

崇实楼B504:不使用地插填封不符合要求、危化品未存放于PP药品柜中

4.基础医学院

(1)1A18-135:PP药品柜未规范使用(存放粉笔等物品)

(2)1A18-210:实验室台上存放食物和矿泉水、烘箱上摆放杂物、多个插排散放在地面上

5.康复医学院

(1)2A13-701:危化品存储不规范

(2)2A13-709:实验室内有食物

6.临床医学院

2A13-330:实验室内存放电瓶车

三、整改要求

1.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气瓶未固定、不使用地插填封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请各单位通过OA系统提交流程,由实验实训与设备管理中心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2.对于使用电暖风、实验室内有食物等需各单位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负责人应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整改。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常态化推进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持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建立“整改—复核—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跟踪督办,定期开展复核,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销号清零。对于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依据《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细则(试行)》(佳大校发〔2024〕29号)追究其责任。

附件1:部分现场检查照片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