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线,严格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要求,结合学校假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相关安排,12月18日至19日,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联合保卫处对全校实验室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基础医学院
(1)1A18-110:灭火器无警示标志
(2)1A18-115:逃生通道堵塞
(3)1A18-119:化学品存储不规范
(4)1A18-222:压力灭菌器超期未年检
2.生物与农业学院
(1)1A18-323:逃生通道堵塞
(2)1A18-326:药品柜未上锁
(3)1A18-327:甲苯和三氯甲烷等易制毒化学品未张贴一瓶一码且未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教具模型摆放过高
(4)1A18-331:药品柜无化学品清单
3.机械工程学院
(1)1A24-102:无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实验室安全制度、灭火器
(2)1A24-216:气瓶未入账且未固定
4.药学院
(1)1D12-325:实验用水未张贴标签
(2)1D12-336:实验用水未张贴标签
(3)1D12-417:灭火器无警示标志
(4)1D12-418:逃生通道堵塞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1A07-103:灭火器无警示标志
(2)1A07-201:压力灭菌器超期未年检、防渗漏托盘使用不规范
(3)1A07-211:烘箱附近有可燃物且离电闸箱过近、气瓶未固定
(4)1A07-213:废液桶未配备防渗漏托盘、药品柜未上锁
(5)1A07-215:灭火器无警示标志
(6)1A07-319:使用没有标签的矿泉水瓶装试剂、硝酸未规范存放、逃生通道堵塞
(7)1A03-106:烘箱离电闸箱过近、无灭火器、气瓶未固定
(8)1A03-109:废液桶未配备防渗漏托盘、反应釜无操作规程及防护用具
6.建筑工程学院
1B15-101:实验室屋顶形变
二、整改要求
1.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气瓶未固定、灭火器无警示标志等问题,请各单位通过OA系统提交流程,由实验实训与设备管理中心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2.针对无灭过期、实验室屋顶形变等问题,请各单位及时联系保卫处与后勤管理处,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也将协同推进整改工作。
3.对于需各单位立行立改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负责人应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整改。
三、相关要求
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是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针对本次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请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按时完成整改工作,推动实验室安全实现“闭环”管理。假期前,学校将对各学院的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学校将依据《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细则(试行)》(佳大校发〔2024〕29号)追究其责任。
附件1:隐患问题整改责任清单
附件2:部分现场检查照片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保卫处
2025年12月26日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