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教科信〔2024〕4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我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体系,提高风险防控的精准程度,依据《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佳大校发2023〔26〕号),现将2025年度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动态调整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及对象
本次动态调整所针对的对象,是用于开展教学、科研等实验及实训活动的各类实验室。若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须申请对安全分类与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并重新评估认定。
1.实验室的研究内容出现变化或研究方向进行调整,新增了实验设备或危险源(如化学品、特种设备、辐射装置等),致使原有的安全类别或风险等级不再匹配。
2.实验室使用功能发生变更,例如教学实验室转为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室改建后用途变化,可能引入新的危险源。
3.实验室危险源存量发生增减,危险物质的使用量或储存量变化可能直接影响风险等级。
4.实验室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为切实强化预防工作;或者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如设备老化、防护措施不足等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整改。
5.新建或改扩建的实验室,未同步完成危险源的辨识、评估与分级分类工作(未被纳入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或者改扩建项目有可能改变原有风险分布情况。
二、工作安排
1.实验室开展评估认定工作(12月15日—12月19日)
各二级单位实验室负责人作为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需组织实验室安全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房间使用者、实验房间管理员等,依据《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以实验室房间为单元,针对符合动态调整条件的实验室(房间)开展危险源辨识与安全风险评估,判定实验室房间的安全类别和风险等级,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调整台账》(附件2),并上报至二级单位进行审核确认。
2.二级单位审核确认调整结果(12月22日—12月26日)
二级单位作为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其党政负责人需组织学科专家及相关管理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依据《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审核确认本单位动态调整后的实验室安全类别和风险等级,更新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提交至学校备案。
3.更新调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12月29日—12月31日)
二级单位需对新增实验室以及功能发生变化的实验室的安全信息牌重新进行编制,确保每间实验室对应一张安全信息牌,并填写《佳木斯大学安全信息牌(模板)》(附件3)。
4.复核安全分级分类调整情况
学校更新全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并对各二级单位调整认定的结果开展实地复核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需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宣传贯彻,精心部署安排,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动态调整工作,及时更新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台账。若未依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动态调整,导致出现漏评或高风险等级低评等情形,进而引发实验室安全事故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加强衔接联动,精准落实管理举措。学校推行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旨在提升安全管理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各二级单位需严格遵循《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中有关实验室分级管理的要求,针对安全等级调整后的实验室,在检查频次、教育培训、应急演练、条件保障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的精准管理,切实发挥分级分类管理的导向作用。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2月26日前,将汇总的附件2、附件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absafe@jmsu.edu.cn。
附件1:《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XX学院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调整台账
附件3:佳木斯大学安全信息牌(模板)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5日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