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与原则
本次评价旨在持续强化各单位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建设。评价工作将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每年度定期组织实施。
二、组织与实施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作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推进本次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依据已制定的安全评价标准与流程,牵头开展全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评价;指导各二级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并负责相关异议的沟通与复核。
本次评价工作以各实验中心为单元,依据《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佳大校发[2023]26号文件)进行分类指导。评价采取单位自查与学校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中心)须围绕责任体系、制度执行、教育培训、日常检查、隐患整改等重点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形成内容详实、问题清晰、改进措施具体的自评报告,并按要求提交。
三、评价方式
评价过程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各单位(中心)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阅,重点核查关键环节与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情况。第二部分是学校组织实地检查,全面评估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状态与成效。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实验室安全工作评价由公共部分与专项部分构成,满分为100分。公共部分(50分)重点评价实验中心层面的安全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专项部分(50分)则依据实验室分类设置差异化评价指标,具体内容见《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评价项目表》(附件1)。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75-84分为合格,85-94分为良好,95分及以上为优秀。最终得分由单位自评得分与学校检查得分取平均确定。在评价过程中,如发现存在以下情形,将直接列为不合格:同一安全隐患在本年度内重复出现3次(含)以上;或前期检查中要求整改的问题未落实整改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
五、评价结果运用
本次实验室安全工作评价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中心),学校将在2026年度实验耗材预算及设备配置上给予优先支持,并建议将此结果作为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同时,学校将为优秀实验中心颁发“星级实验中心”流动红旗,并通过校园媒体宣传报道其先进管理经验,以促进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在全面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认真撰写《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评价项目表》(附件1)、《××实验中心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自评总结报告模板》(附件2,含佐证)。附件1需填写公共部分及专项部分,专项部分若涉及多类实验室,请以数量多的实验室类型为准。
请各单位于2025年11月14日前,将附件1与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指定地点。
联系人:马继刚
联系方式:8618668
邮箱:labsafe@jmsu.edu.cn
报送地点:主楼8009室
附件1: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评价项目表
附件2:××实验中心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自评总结报告模板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