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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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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单位及直属实验室:

五一假期临近,为保障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各实验室须于4月30日前完成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高压气瓶、高温高压设备、特种设备及水电线路等关键环节。

2.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确需延期整改的须制定有效管控措施并报备。

二、严格危险源管理

1.危险化学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保持台账完整,存量控制在最低限度。

2.易燃易爆化学品须专区存放,与热源、氧化剂保持安全距离。

3.气体钢瓶必须固定牢靠,关闭总阀,确保管路无泄漏,可燃气体须配备泄漏报警装置。

4.特种设备应做好维护保养,高温设备须断电或专人值守,严禁超负荷运行。

三、规范实验活动管理

1.原则上假期不得开展高危实验(一级危险等级实验室实验)及过夜实验。确因科研需要必须开展的,须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实验室使用人须提前填写《五一假期危险实验及夜间实验备案表》(附件1),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于4月30日前报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备案,并确保实验期间至少2名工作人员全程在场。

2.实验人员必须全程值守,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切断水电及设备电源。

四、加强实验室开放管理

1.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提前报备,落实安全责任人,每日专人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应急设施完好。

2.关闭的实验室应切断水电,锁闭门窗,妥善存放危险物品,钥匙由专人保管。

五、强化应急值守

1.各二级单位须制定假期值班表,值班人员每日巡查并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置上报。

2.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联系保卫处(8610177)及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8618668)。

六、其他管理要求

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或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锂电池测试、病原微生物实验等特殊实验须落实专项防护措施。

各二级单位及直属实验室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祝大家节日愉快!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五一假期危险实验及夜间实验备案表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