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黑龙江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结合学校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抓实验室安全工作不放松,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有关要求,逐级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规范实验师生操作行为;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日常监管和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巡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新学期实验室运行准备和安全工作,保障各类实验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检查范围
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方式
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采取多部门联动、各学院参与的方式进行,成立由实验室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保卫处、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组成的检查组,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通过抽调方式产生。
四、检查内容
检查重点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为遵循,结合本单位实验室(房间)危险源、风险点开展,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详见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五、检查时间
学校检查时间:2024年9月3日。
特别提醒:9月3日8:30在工程训练中心二楼召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布置会,参加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全体人员参会。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