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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4-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关于劳动节放假的通知》(佳大办字〔2024〕2号)及《佳木斯大学安全工作责任制》(佳大发〔2023〕9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具体措施。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加强节前安全宣传教育,开展节前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对剧毒品、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压力容器等危险源进行安全管控。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有整改困难的隐患,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并积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2.因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放假期间需通电连续运行的实验设备及装置,应配备教师进行监督指导,必须有专人(应不少于两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开展实验时,严禁操作人员脱岗离岗致使仪器设备长时间自行运转,避免一旦出现异常问题,不能及时处置及报警,酿成较大的事故和损失。

3.假期停用的实验室应妥善保管实验室内的危险化学品等实验物品,关闭好门窗、断水断电,做好防火、防盗,停用前安排专人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如餐饮、聚会、堆放杂物、充电等),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实验室。对所辖实验室开展的一切活动,应记录备案,明确事项,责任到人。

4.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实验室安全巡查。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值班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巡查,单位负责人要第一时间掌握实验室的安全动态,一旦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可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处置措施、妥善应对。

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实验室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实验,牢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祝大家过一个平安快乐的“五一”假期!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