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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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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黑龙江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要求,结合学校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实验室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做到责任到人到岗,认真组织做好期末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引导师生依法依规采购、管理和使用危化品。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管理中仍然存在的隐患问题、建立隐患台账并及时制定整改方案。

二、具体安排

1、学院自查。各实验室在7月10日前完成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排除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应的台账记录备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如无法落实整改的,不得在暑假期间开放。

假期前学院及实验室需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1)的检查要点,对本学院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根据前期学校检查情况,请各教学单位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下列情况予以排查:

①管制类试剂领取、使用、储存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其他危险化学品须有详细的动态清单,气体钢瓶须做好固定措施;

②确保实验室无漏水、漏电情况,确需使用明火的须按规定申请;

③高温、高压、高速及大功率设备运行期间须妥善安排人员值守;

④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的保存、使用、销毁须有完整的台账记录,相关实验需在符合规定的场所开展;

⑤纸箱、泡沫箱等易燃物品远离热源并及时清理;

⑥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所有人员均须做好个人防护;

⑦按照学校收集时间及时清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2、学校专项检查。学校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规范要求的,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给学院,由学院立行立改,未达标整改的,不得在暑假期间开放。

三、相关要求

1.各实验室做好危险化学品试剂整理工作,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做到使用完毕及时回库,其他试剂耗材做好妥善保管;各危险化学品仓库做好盘库工作。

2.各学院务必督促实验室做好清洁整理工作,于7月12日前将实验室内的危险废弃物做清空处理,届时学校也将清空危险废弃物仓库,减少暑假期间学校危险废弃物存量,降低安全隐患。

3.涉及毕业生的实验室,务必督促毕业生将实验试剂、实验样品等材料做好交接工作,并确保有完整标签,有人员认领。

4.本科生及其他需要在暑假期间临时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应先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5.做好暑期高温等极端天气实验室应急预案,排查排水管网、门窗等安全隐患,储备必要防汛物资,严防因高温、缺电、缺水、水淹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

6.随着学校逐步开放,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人数增加,各实验室应强化管理,防止发生危险化学品、贵重物品、仪器等失窃,严防陌生人进入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

7.暑假期间没有教学、科研任务的实验室要封门(无电子门禁的实验室,各学院可自行印制封条封门,有电子门禁、可后台查看进出人员的实验室由各学院通过后台系统封门),封门前要对安全情况进行仔细检查,特别是要断水、断电、关好气瓶总阀,关闭相应的设施设备;对不能断电的设施设备要做到按时巡查,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

8.暑假期间实验室正常开放的,须填写《暑假期间使用实验室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指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姓名+手机号码),请各学院汇总后,7月15日前统一发送至labsafe@jmsu.edu.cn邮箱。假期开放的实验室需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务必做到实验进行期间全程有人值守,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实验废弃物管理、水电火管理等相关安全工作。

四、检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的检查方式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已纳入学校分类分级管理且风险等级为一、二级的实验室和科研机构(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随机抽查风险等级为三、四级的实验室。

五、检查时间

学校检查时间:2024年7月11-13日。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