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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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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4-06-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教学单位:

假期临近,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做好本学期期末实验室安全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提示:

1.各实验室使用的所有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一瓶一码管理,加强剧毒化学品、易燃化学品、易爆化学品、放射性化学品及其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须明确责任人,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危险化学品须保存在指定房间或区域,不得随意将其转移至其他房间,严防危险化学品流出实验室。

3.危险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应确保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标识清晰、品名与内含物相符。

4.对完成实验后剩余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归位并妥善保管,用后的试剂瓶严禁随意丢弃。

5.储存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其特性分库、分区、分类保管,不得露天存放,互相产生反应的化学品不能混放。

6.管制类化学品要严格按类别存放保管,并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储存,允许储存量以国家或地方标准为限。

7.剧毒化学品必须严格实行“五双”管理,双人收发、双人运输、双人双锁保管、双人使用、双账本;剧毒品的领取、使用、损耗、剩余、废弃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做好防毒防护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用。

8.按照佳木斯大学危险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细则,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管理、废液处理等相关制度。

9.完成实验任务的实验室严格执行上述相关要求,特别检查水、电、气开关状态,关闭相应的仪器设备;对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专人检查,通过技防、人防等措施确保安全。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