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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黑龙江省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完善管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要着力构建包含安全责任传递、管理制度建设、检查整改机制、教育培训体系等在内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并在运行中持续完善,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压实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要全面落实"谁分管 谁负责、谁主办 谁负责、谁使用 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实验室全覆盖的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位人员。

(四)实施分类分级,强化动态管理。严格执行《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佳大校发〔2023〕26号),完善院级管理制度,实现实验室分类分级动态化管理。

(五)加强教育培训,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强化实验项目与人员管理,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做好危险源伤害预防,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

1.请各二级单位严格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准入机制的执行情况以及危险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各二级单位要针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详细的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保障措施。所有隐患整改必须实行严格的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不到位不销账、验收不合格不放过,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消除、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在学校组织各二级单位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后,将立即开展全校范围的实验室安全专项复查,重点针对各单位自评危险等级为一、二级的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深入检查,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二)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及动态调整备案工作

请各单位严格遵照《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台账。如遇分类分级动态调整、实验室功能改变或名称变更等情况,须及时报送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三)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调研准备工作

在各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并提交报告后,省教育厅将随机抽取省内高校开展实地调研。请各二级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开展。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需按要求分阶段完成实验室安全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第一阶段材料请于6月2日前提交,具体包括《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4)、《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5)以及《二级单位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6)。第二阶段材料为《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7),请于10月13日前报送。以上材料均需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labsafe@jmsu.edu.cn。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马继刚、梁羽锋

联系电话:8618668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1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

附件2:《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4: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附件5: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附件6:二级单位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

附件7: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