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人才培养内涵建设,合理配置实验教学资源,优化实验教学内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现组织各教学单位申报2023年教学实验设备需求计划,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工作遵循“统筹规划、科学论证、保障基本、突出重点”原则。紧密围绕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从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及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考量。
二、申报范围
1.申报范围:2023年申请使用学校教学实验设备购置费购置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都需填报。
2.本计划优先支持范围:(1)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2)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和课程建设项目;(3)现有设备急需更新和增组项目;(4)新办专业建设项目;(5)新开设及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6)公用实验设备设施建设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加强统筹规划。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校院“十四五”学科专业发展规划、2023年工作要点、实验室现状与建设目标及本单位实验教学需求编制2023年实验设备需求计划。同时,按照轻重缓急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
2.确保科学合理。一是要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全面了解拟申报实验设备的功能指标、技术参数和价格预算,原则上每个项目调研品牌(厂家)不少于3个;二是要充分考虑拟申报设备的先进性、配套性、利用率等因素,避免重复建设;三是要充分考虑项目的配套要求和后续维护因素。
3.进行充分论证。凡预算单价在十万元以上、批量总价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教学实验设备,均需提交论证报告,并附相关材料。
4.申报额度要求。原则上,文管类学院申报额度不超过30万元,理工医类学院申报额度不超过60万元。
5.其他要求。凡需申请进口设备,须提交申请进口设备的理由(该设备在国内有无同类产品,如有同类产品,哪些指标不能达到使用标准等),并由申请单位对该进口设备进行论证。该项材料作为需求计划申报表的附件一并报送。
6.请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报送,逾期不报送视为本学期无教学实验设备需求。
四、工作流程
1.开展调研。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市场调研,科学合理编制需求计划和项目预算。填写《佳木斯大学2023年教学实验设备需求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和《佳木斯大学2023年教学实验设备需求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预算单价十万元以上和批量总价在四十万元以上的教学实验设备,还需填写《教学实验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见附件3)。
2.会议审议。各教学单位需召开工作会议对本单位申报的设备需求计划、申报表、调研论证报告等材料进行审议,通过后,纸质版材料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立项论证。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汇总各单位申报的需求计划并组织专家开展校级论证工作。经学校组织论证后批准立项的项目,列入学校2023年教学实验设备购置计划,予以支持;未被批准的项目,列入学校教学实验设备购置项目库,待学校拨付相关经费时,优先予以支持。
4.项目实施。此项工作实行项目制管理,各教学单位应确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获批项目实施的全流程相关工作,包括后续的采购文件的编制、纸件报送、电子件传输、计划调整、技术参数确认、实验设备验收、入账、培训等工作。
五、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班前
报送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
报送地点:实验设备与平台管理科(办公主楼8009室)
联系人:陈春蕾
联系电话:8789127,13945486528(微信同步)
电子邮箱:协同办公系统邮箱,收件人:陈春蕾
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3年教学实验设备需求计划申报表
2.佳木斯大学2023年教学实验设备需求计划汇总表
3.教学实验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