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内涵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示范中心在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及资源共享方面的引领作用,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现决定启动佳木斯大学省(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任务书(2026-2030年)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全校所有获批建设的省级及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详见附件1。
二、建设规划周期
本轮建设规划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三、填报内容
请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参照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的指标内涵及相关主要观测点进行科学规划,并填写附件3:《佳木斯大学省(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任务书(2026-2030年)》。
四、相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主管领导牵头,组织中心骨干成员认真论证并填报。
2.建设规划目标需明确、可量化、可考核,避免空泛表述;建设规划举措需紧密结合教学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3.请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7:00前,将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的纸质版附件3报送至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实验室建设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李彦杰OA邮箱。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彦杰、陈春艳
2.联系电话:8618030
3.办公地址:实验室建设科(主楼8009)
附件1:佳木斯大学省(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
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指标体系》
附件3:佳木斯大学省(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任务书(2026-2030年)
(实验室建设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