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我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总体部署,现进入第二阶段“自查自纠与健全责任体系”阶段。本阶段主题为“摸清家底,压实责任”,旨在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管理现状,健全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彻底消除管理盲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
二级单位须对所有教学、科研实验室,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版)》第九类26项68个检查要点及《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佳大校发〔2025〕78号)等规章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的存量、状态、台账记录、储存条件开展拉网式排查。
重点检查内容:一是是否建立动态危化品管理台账;二是管制化学品是否落实“五双”管理;三是储存场所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四是实验室是否存在“账物不符”“无标签试剂”“过期试剂未处置”等现象。
二、建立隐患台账
各二级单位须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逐项登记,并填写附件1《××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各单位应立行立改;对于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须制定临时管控措施及详细整改方案,并报学校备案。
三、健全二级单位责任体系
各二级单位须依据附件2《××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模板》,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的设置,并明确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机制。
1.健全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成员包括分管实验室、科研、教学、安全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职责应包括:统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检查与整改、开展教育培训等。
2.落实科研实验室导师/项目负责制:
每个科研实验室或课题组必须明确一名安全第一直接责任人(导师或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该实验室安全事项。
各二级单位须将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文件报送学校备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absafe@jmsu.edu.cn。
1.附件1:××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
2.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文件
五、其他要求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需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摸清家底”无死角,“压实责任”不落空。
对逾期未报、台账造假、责任不清的单位,学校将予以通报,并计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8618668
附件1:××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台账
附件2:××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模板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