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8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十五五”开局之年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请各二级单位严格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附件1)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分类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准入机制的执行情况以及危险源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各二级学院参照教育部《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附件2)组织实验室风险排查,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附件3),做到“一室一表”,并在各二级学院存档保留。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气体气瓶、生物病原体、辐射源、特种设备等“存量风险”,以及新兴交叉、中试放大、夜间实验等“过程风险”。
3.各二级单位要针对自查和上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措施和时限。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行立改;短期无法整改的,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并在整改完成前暂停相关实验活动。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
4.在学校组织各二级单位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后,将立即开展全校范围的实验室安全专项复查,重点针对各单位自评危险等级为一、二级的高风险实验室进行深入检查,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需按要求分阶段完成实验室安全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第一阶段材料请于6月5日前提交,具体包括《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附件3)、《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4)、《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5)以及《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6)。
第二阶段材料为《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附件7),请于9月24日前报送。
以上材料均需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labsafe@jmsu.edu.cn。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杜爽
联系电话:8618668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
附件2:《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
附件3: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
附件4: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5: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
附件6: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附件7: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
(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