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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墙制度和完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制度建设,明确实验室的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实验室各项操作和流程,确保实验室管理科学规范,学校将为所有实验室更新现有老旧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因实训大楼搬迁工作已完成,部分学院实验室数量和功能有所变化,学校将为新增实验室和功能发生变化的实验室增补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为保证实验室上墙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信息牌实用、统一、规范,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拟统一制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墙制度统计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验室现状提供实验室所需相关规章制度及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电子版和数量,并填报《佳木斯大学实验室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信息采集表》(附件1)。

二、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和安全信息牌统计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佳大校发2023[26]号),对新增实验室和功能发生变化实验室中存在的危险源和所涉及的风险程度进行排查和核定,完成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增补和动态调整工作,并填写《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信息采集表》(该结果已于2023年9月5日在OA公示,后续将单独发给各相关单位)。功能变化的实验室在原表上修改并在备注中标注“变更”,新增实验室(包括实训大楼)在备注中标注“新增”,不再使用实验室在备注中标注“删除”。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结果进行复核、备案。

各学院对新增实验室和功能变化实验室的安全信息牌重新进行编制(模版见附件2),每间实验室对应一张,并将附件2命名为:**学院**实验室***房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附件2和《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absafe@jmsu.edu.cn,《佳木斯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信息采集表》纸件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至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主楼8009)。


附件1:佳木斯大学实验室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信息采集表

附件2:佳木斯大学安全信息牌(模板)


实验实训及设备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1日